2009年3月13日星期五

情窦不开


为情人节,想起当年遇到的情事,于是写了一篇纯纯的爱, 写到篇尾,意犹未尽,居然口出“狂言”,叫格友们留意续篇。

之后,开始忙一个较大项目的设计图,几次空档时间都想把续篇写完, 无奈的是,想写的感觉已不再,真后悔当时没有在“下笔如有神”的状态下,一股作气把它写完。

话说当年高中毕业后出来社会工作,同时也报读了夜校的室内设计课程,开始半工半读的生涯。开课头一天,由于路程时间预算不准,我迟到了约5分钟,老师已经开始讲课。

坐定后,感觉坐在最前排的一位男同学,一直转头向我这边望,在他再次转头时,我赶紧仔细看他一眼,啊!秦汉!(哦,我是说他长得像秦汉,请大家不要分心,我们继续。)

那天下课,走出校门,沿着小路往大路的车站走去时,忽然一辆汽车停在我身边,是“秦汉”,他微笑并以肯定的语气说:上车,我送你!我犹豫了两三秒,上了车。(十八姑娘,妳也太大胆了吧!)

其实,我家距离上课地点只5个车站之遥,开车只需5分钟,我下车时,他说:怎么这么快就到!之后,再坐了几次他的顺风车,5分钟的路程,交流不深,间中一次他问我要不要去看半夜场,我直接说:不可以!迟回妈妈会骂。(妈,妳看,我几听话!)

直到有一次,他忽然透露了他是马国人,在新工作。我当下马上想到的是,不同国籍的恋情,如果发展下去,郎在东来妹在西,一想就觉得有点苦情,我不要!(你们不要笑,温馨提醒,当时交通没有这么发达,手机还未发明。。)

于是我“当机立断”,拔出“慧剑一斩”,决定与他保持距离。从此下课时,我用很快的速度从他身边闪过,快速走出校门,走入放学的人群中,知道他在不远处按车笛示意,我假装没注意。。。不知为何,不久之后马国秦汉没有再去上课。

* * * * * * * * *

夜校功课相当多,当时常到国家图书馆找参考书。

一次,如常来到图书馆,正低头略读手中一本想借的书,忽然有一把男声在身边小小声说:嗨!我叫小麦,我和几个同学合办了一本青年杂志,待会儿妳借完书,可以到外面大堂的临时展位找我吗?想给妳介绍一下。。。

听完介绍,觉得杂志不错,于是订阅。

不久,小麦按订阅资料上的电话号码,打到我家里来,天南地北我们交谈甚欢。多次电话交谈,知道小麦文笔很好,作品常登在报章杂志。

小麦终于约会我了。

那个周末,我精心打扮,来到约定的地点~国会大厦的梯级前,小麦已经到了,看到我,上下打量一番,然后说:喜欢妳的打扮,很淑女!

我们先到一间茶室,坐下后他没有问我想喝什么,就直接向服务生点了一杯啤酒,一杯荔枝水。他从:我觉得男孩子应该喝啤酒,女孩子应该喝荔枝水。。。开始打开话题。

我表面不动声色,但心里已经给他严重扣分,因为我不喜欢吃荔枝,包括荔枝水。喝完饮料,我们往伊丽莎白道的方向走去,过马路时,他牵我的手,我感到不自在。

伊丽莎白道,俗称“五丛树下”,是当年情侣的拍拖圣地。椰影婆沙,在不明亮的街灯下,只见公园中的椅子坐着一对对谈心的情侣。。。

我们边漫步边聊天。忽然,小麦紧张的说:“我看到有一张空的椅子,我先去占位,妳慢慢走过去,我在那边等妳!”。说时迟那时快,他已经一个箭步抵达远处的一张空椅子坐下,翘起二郎腿遥望我的莲步姗姗。

真是“打不列达汉”呀! 我当下无名火起三千丈,反感之极,很淑女的脑子发出了很不淑女的xyz@#*等符号。。。下文!你们还问下文!没有下文啦!就酱!呵呵。

* * * * * * * * *

1 评论:

楼: 向日葵啊伯 说...

我读高中时也问过底班学妹要不要"做个朋友",回答是要问过妈妈再给我答案,当然答案是"妈妈说我还小",后来有缘还做了她的邻居,比我早结婚,孩子比我的还大,我还挖苦过她.这可能就是"情窦未开"吧.